June3

寫給會來這兒看看皮茲和皮茲他娘的好朋友們:
咱們一家人最近都很好,健健康康地,每天都有好好吃飯,好好睡覺。雖然這兒沒更新消息,不過有在其他地方繼續發表大驚小怪的感想。
像是:
一、iPPOST‧副雜誌
這裡是和其他網友一起經營的共筆部落格。每個人就自己比較熟悉的領域,針對每個月不同的主題發表文章。我是以「編輯與貓的發懶呻吟」為題,寫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所見所聞,點選這裡這裡這裡,就可以看到所有由我發表的文章囉。
個人比較推薦(就是有比較用心寫的)幾篇有:
〈讓書封再活一次〉:對書籍封面設計和種子紙的一點想法
〈女巫的把戲〉:分享《明智的孩子》編輯過程中的小插曲
〈模仿?抄寫?還是文字編輯?談電影《快樂頌》(Copying Beethoven)〉
〈向內倒〉:從電影《快樂頌》談文字編輯
〈約拿的祈禱書〉:一則虛構的小故事
如果有喜歡的文章,可以按一下標題上方的推薦鈕,選擇匿名推薦也是可以的哦。
二、Plurk
也就是撲浪啦,微網誌的一種,會不定時把一些生活的雜感即時寫上去,廢話居多 XD。我的帳號是「皮茲貓」(請改為英文),是個私密帳號,要一起撲浪的話,得先加我好友哦。
三、臉書(Facebook)
應該算是目前最大的交友社群網站。要找到我的話,請輸入我的公司e-mail,或是搜尋「行人出版社」,管理員就是我了。
這個個人部落格應該是不會就此荒廢掉,之前沒更新只是因為,想要分享給大家的東西準備不周全,是不會輕易端上來的。其實有好幾份草稿一直堆著沒完成,我會試試看在夏天結束之前和它們做個了結的。
我愛你們。
March5
Dear Chien:
前兩天妳在電話上說,妳遇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生命難題:到底,在跟外國人用英文介紹自己的時候,該用英文名字呢,還是用英文拼音的中文名字?
還好,明智的阿姨給了妳最棒的答案:妳的名字很美啊,為什麼不用原本的名字呢?
最近在看一本很能溫暖心情的圖文書,《靠窗的位子,光線剛好:我在英國皇家藝術學院》,畫的寫的都是李瑾倫,Chinlun。妳看,她用的是自己的名字哦,雖然瑾倫到Chinlun兩個名字的音之間好像有點差距,但是,她用的還是帶有濃濃中文氣息的本名哦。這不是很好嗎?
不過,我疑惑了。
名字決定好了,那姓呢?姓跟著名字一樣,用中文發音,這個沒問題,不過,姓氏要怎麼擺?擺在名字的前面,跟中文一樣,還是要擺在後面,跟英文一樣呢?
我們學到的英文姓名書寫規則,就是得把姓氏放在名字後面,像是 Pitz Lai。如果要改放到前面,要加上逗號,表示前面的是姓氏:Lai, Pitz。我也看過有人不加逗號,改把姓氏部分整個大寫的:LAI Pitz。我覺得最後一種也很有道理,好像在說:「這可是我老爸繼承給我的姓氏呢,很了不起,很有父親的權威,可別小看我啊。」看久了甚至覺得有些諷刺的味道:「父親給的姓氏要全部都大!大!大!」
可是,如果回到前面談論名字的邏輯的話,我們根本不需要把姓氏顛來倒去,直接按照本名唸出來就好了啊。反倒是不懂中文的人要有「中國人的姓氏是放在名字前面」的基本概念,如同我們知道他們的姓氏名字顛倒放,都是一樣的道理。
問題在英文。剛剛講的名字啊姓氏啊的,都是用英文仿照中文發音,拼出來的。也就是說,是在英文這個語言的遊戲規則之下,討論姓名的問題。舉個例子來說好了:既然要在人家的餐桌上吃飯,是不是應該遵守他們的用餐習慣呢?當外國人來台灣學中文,他們也會被取個中文名字,也一定會是姓氏放在前面,名字放在後面,像是大學的口語老師,畢海藍,這個名字並沒有刻意把姓氏放到後面去,而遵守了中文姓名的規則。
這樣看來,我想,向外國人介紹自己的中文名字的確是很棒的事情,如果可以的話,希望大家都可以這樣做。當必須介紹全名的時候,還是遵從外國人的語言規則走吧。如果怕產生誤會,那就再加一句說明,這樣也就足夠了。
February22

「幫我開燈。」
每天,他都要說上這句話一次,當他醒在日薄西山時。
「幫我關燈。」
每天,他都要說上這句話一次,容許夢寐沁入清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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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幫我開燈。」
今天他打算再看一次《臺北人》。「尹雪豔總也不老……」只要一拿起書,開頭幾個字用不著看,馬上就從他的腦海蹦出來,就像小孩兒看到糖立刻留出口水那樣的立即反應。這也難怪,如果不把這次算進去,《臺北人》他已經讀過十六遍了。
「幫我關燈。」
今晚停在王雄那篇。看是看完了,但也看不下去了。每次都是這樣的。〈那片血一般紅的杜鵑花〉老給他帶來一股腥紅的味兒。想來也怪,一呢這書本身不帶味,二呢這杜鵑花院子裡種著,聞了好幾年,哪裡來的腥紅味?唯一的解釋肯定是白先勇太能寫,連鼻嗅的味道都能從紙上把它寫個立體,好似真有那麼一股味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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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幫我開燈。」
他又聞到同樣一股腥紅味。這可怪了,故事昨天就看完了,書也闔上了,怎麼會有味道,而且,好像比昨天還濃了些?他翻翻手腳,也沒看見什麼外傷,但沒理由在睡夢中受傷,於是他往左邊,味道比較濃的地方看去。
他的十一歲么女穿著白色的短袖棉衣、和著棉被,躺在床的另一半,兩隻粉紅色的眼皮就快要闔上,估計是累夠了一天。腥紅味似乎是從么女身上傳過來的。或許是來潮了,他猜想,算算年紀也應該到了。
於是他喚醒女兒,叫她淨身換衣,換好了再來替他換一張乾淨的床單。換好了之後,便叫女兒去她姊姊的房裡睡,她已經是個小女人了,不好再跟爸爸同床,會閒話的。
這天,他自己關燈。
同文發佈於▍iPPOST‧副雜誌
If You Say So